猪肉炖粉条PK山鸡炖野蘑——兵团杂忆之二
缪小放

1968年6月,我来到黑龙江省虎林县八五六农场当了一名农工。该农场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市西南部30公里处,距宝东火车站18公里,大穆棱河下游南岸,西靠大青山,南临兴凯湖,东有松阿察河为界河与俄罗斯接壤,土地总面积185万亩,耕地面积50多万亩,属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农场。

一到农场,就从老职工口中听到不少有关东北的民谣。什么“关东三件宝:人参貂皮靰鞡草”;什么“棒打狍子瓢舀鱼,野鸡飞到饭锅里”;什么“东北三大怪:窗户纸糊在外、姑娘叼着大烟袋、养活孩子吊起来”;什么东北三大炖:酸菜炖血肠、山鸡炖野蘑、鲶鱼炖豆腐……不过,据我的观察,当地老职工最爱吃的还是猪肉炖粉条和山鸡炖野蘑。他们一说起哪儿的生活条件好,一定会说“那地界儿猪肉炖粉条可劲儿造”,意思是说那个地方猪肉炖粉条不限量,可以敞开肚皮吃,管你够;一说起什么东西好吃,经常会说“山鸡炖野蘑,那是贼香”,贼香就是真香、特别香的意思。

不久,就传达了毛主席的“六一八批示”,屯垦戍边,反修防修。开始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,我们八五六农场改称四师三十七团,我也成了一名兵团战士。再后来,团里组建了采煤连,我被调到采煤连当司务长。

我牢记猪肉炖粉条的好,当司务长期间,可没少让炊事班做猪肉炖粉条,每次都是盆光碗净,大受欢迎,着实让我们连的这些战士大饱了口福。不知怎么着,也可能是好东西也有吃腻的时候,几个月之后,再做猪肉炖粉条,就不那么受欢迎了,每次都要剩下不少,要好几顿才能消灭掉。这时,炊事班长给我出主意说:“咱们也该换换花样了,来个小鸡炖蘑菇怎么样?”因为那时山鸡已经不多见了,更别指望它会自己飞到饭锅里,只能用家养的小鸡来代替。蘑菇倒是现成的,附近的榛树林里生长着大量的榛蘑,市场上也有卖的,价钱很便宜。就这么着,炊事班隔三岔五改做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来犒劳大家,大家反映都不错。

只有一个老战士不满足,此人姓龙,是四川人,叫什么名字现在也想不起来了,反正大家都叫他老龙,只有他觉得不过瘾,说家养的小鸡味道比山鸡差远了,榛蘑也不够味儿,要采林子深处的野蘑,非要做一次真正的山鸡炖野蘑不成。还真是老天不负有心人,这老龙到底套了一只小山鸡,又从林子深处采来一些雪白的野蘑,这就支起小锅,开起了小灶。不久,山鸡炖蘑菇就熟了,又开了两瓶65度的北大荒酒,叫了两三个最要好的朋友,边吃边喝,很是开心。

我那天刚好到团部拉粮食去了,到晚上才赶回来。一赶回来,正撞上炊事班长风风火火到处找我,说是出事了,老龙和几个吃了山鸡炖野蘑的战士,都上吐下泻,吐的不只是食物,已经都带血了。我的直觉告诉我,一定是食物中毒,多半是蘑菇有问题。还好我拉粮回来了,正好让拉粮的汽车把这4个战士送到30多公里外的鸡东县城医院抢救,又是洗胃,又是灌肠,还注射解毒药……几乎折腾了一整夜,我们这几位战士总算转危为安了。

后来化验的结果证明,还真是蘑菇有毒,而且是剧毒。看来,不但彩色的蘑菇有毒,白色的蘑菇也可能有毒,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的。

此事完了,我还真有些后怕,假如我是给全连的战士来做山鸡炖野蘑,那罪过可就大了。想到此,我也有些庆幸,幸亏我比较保守,不敢让炊事班去老林深处采野蘑。不过,有此一劫,我对小鸡炖蘑菇就有了一些不良的心理反应,至少有了一种戒备心理。结果,我还是喜欢吃猪肉炖粉条,这习惯一直保持了几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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